今天是:
关于转发中共昭通市纪委《关于加强
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
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办)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局、室,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党组织,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各驻水单位党组织: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现将《关于加强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昭纪通〔2016〕4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单位在元旦期间开展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情况,于2016年12月27日12时前报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在春节期间开展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情况,于2017年1月22日12时前报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节日期间发现、查处的问题,在节后及时补报。
联系人:周焕莲,联系电话:8633227。
邮箱:ynsfjwb@163.com。
中共水富县纪委
2016年12月23日
关于加强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
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
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直机关纪工委,市教育局、公安局、卫计委、司法局纪委,市国资委纪委,市预防腐败局,市委巡视联络办公室,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部室办、各派出(驻)机构: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巩固十八大以来全市纪律作风建设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昭通实际,现就加强我市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抓早抓小
持之以恒抓好节庆假日纪律作风建设,是各级党组织忠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抓手。各级各部门要紧盯时间节点,坚持抓早抓小,在抓常抓细抓长中坚持,在巩固推进中深化,有力遏制“四风”问题蔓延、营造风清气正从政环境。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要坚持教育引导,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为教育目的,提早“打招呼”、明纪律,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将学习党纪党规和学习节庆假日相关纪律结合起来,采取各种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在思想上自警、行动上自律,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良好节日氛围。二是加大监督力度。要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契机,创新监督方法和手段,努力形成至上而下、由下而上、内外结合的有效监督机制,真正形成合力,监督到位,不留死角。三是突出工作重点。要紧盯违规大吃大喝、违规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滥发津贴或福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持续发力加压,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深化和巩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取得的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四是发挥垂范作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将带头接受监督,从严要求,从严律己,自觉执行相关纪律规定,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真正树好榜样、做好表率。
二、强化纪律底线,严明纪律要求
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着力将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到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方方面面。元旦、春节期间,既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省市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等相关纪律要求,还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措施规定,从小处规范、从细处严起,严格做到“九个严禁”。即: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走访送礼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和烟花爆竹等,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确实需要的,要坚持勤俭节约;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三、强化监督检查,层层传导压力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专责监督的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四风”顽疾的现实问题和隐形变异的具体表现,深入分析研究,主动涉入“深水区”,不断创新监督执纪的方式方法,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节日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牵头成立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察局各纪检监察室要按照“总承包”的要求,由分管联系领导带队,对管辖范围内的县区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市纪委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管辖范围内的市直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各县区、市直部门纪委(纪检组)负责组织本地本部门本系统的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工作。
四、强化执纪问责,加大曝光力度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加大对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不知止、不收手、不收敛的,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一律严查快处,及时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和部门,既要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又要严肃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节日期间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公开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市纪委各纪检监察室、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和各县(区)、市直部门纪委(纪检组)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分别于2016年12月28日18时前和2017年1月23日18时前报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节日期间发现、查处的问题,在节后及时补报(联系人:郭华文,联系电话/传真:2123253)。
附件:全市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中共昭通市纪委
昭通市监察局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