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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保健操评分标准及要求

发布人:曾凡古 点击数:27610 更新时间:2016-11-18

眼保健操评分标准及要求

评分标准:

1.眼保健操评分最低分4分,最高分7分;

2.该班级出现随意走动(监督员除外)、睡觉、上厕所、做作业、空位(执勤人员、请假人员除外)等不做操现象,扣0.5分/人,情节严重的扣到4分为止;

3.该班级大声喧哗、纪律混乱,酌情扣1-2分,情节严重的扣至4分;

4.眼保健操做的不规范者,酌情扣0.5-1.5分;

5.该班有老师拖堂超过做操时间,则不考勤,若拖堂时间较短(未超过第二节操),则继续检查评分;

6.班级有13不做的计4分,超过13不做操的计零分;

7.在检查结束后方可评分,分数以0.5为单位,并在栏备注栏上写好扣分理由、基本情况;

8.下午第二节课为室外课(体育、信息、音乐等)、卫生值周、统一考试等不能进行做操的班级填好备注,不考核(注:在室内开展的能做操的课都检查)

执勤要求:

1.执勤人员必须佩证(学生证、执勤证)执勤;

2.执勤人员必须穿戴整洁,仪表符合要求,女生不披发,不得穿超短裙、短裤;

3.执勤人员在第一节操结束之前必须到达检查班级,否则考查为一次迟到,未检查者按缺勤计;

4.执勤人员必须检查该负责楼层3次以上,不得早退,做操结束后进行公平公正评分;

5.执勤人员不检查自己所在班级,评分务必公平公正,不带任何情绪化进行评分,否则一经查实通报处分;

6.检查记录单要规范填写,不准私自涂改,不得折叠损坏,统一用黑色签字笔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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