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您现在的位置: 水富县第一中学 >> 教务管理 >> 正文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云南省 2017 年 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人:曾凡古 点击数:4670 更新时间:2016-11-05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云南省 2017 年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实施我省 2017 年普通高

等艺术院校招生有关工作,提高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质量,进一

步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管理,确保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

选拔程序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

办法。

一、管理体制

2017 年省内外各高等院校的相关艺术类专业在我省招收的

音乐学、美术学及艺术设计、舞蹈类、播音与主持、体育舞蹈专

业的本、专科专业考试,将实行省统考,即“统一组织管理、统

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评卷、统一发放考试成绩通知单”。省

统考专业的考试工作,实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省招生考

试院组织与监督,承办院校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艺术专业统

考的整个过程由省招生考试院进行组织和管理,并组织相关纪检

人员成立纪检小组对整个专业统考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考点设置

音乐学专业:云南艺术学院(呈贡校区)

美术学及艺术设计专业:云南艺术学院(呈贡校区)

舞蹈类(舞蹈学、舞蹈表演):云南艺术学院(呈贡校区)

播音与主持专业: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

体育舞蹈专业:昆明学院

主考院校对专业考试要加强管理,必须认真制定专业统考方

案及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统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考前要对

考务管理、监考、评卷、登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考务工作

人员进行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主考院校

要选派政治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

责,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艺术类专业统考以及未参

与开办艺术类专业统考培训班的同志担任考点负责人、主考、监

考、评卷教师和工作人员。特别是主考单位要有工作踏实、业务

较强、熟悉考务工作的校(院)领导及管理人员负责和组织考点

的工作。专业考试要严格执行《考场规则》,认真查验考生参加

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和《身份证》等

有效证件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严防替考。

三、专业考试报名和考试时间

凡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按《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 2017 年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

〔2016〕147 号)要求,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至 11 月 25 日到

各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点参加普通高考报名,领取《艺

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考生根据专业统

考和非统考的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持《报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到报考院校设置的专业考点办理专业考试有关报考手续。

(一)专业统考报名和考试时间

1、美术学及艺术设计专业、音乐学专业、舞蹈类为“网络报

名、网上缴费”。

网络报名时间:2016 年 12 月 19-25 日

(报名网址:http://www.artstudent.cn );

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 年 1 月 1 日-5 日;

考生确认考场时间:2017 年 1 月 6 日;

美术学及艺术设计类考试时间: 2017 年 1 月 8 日;

音乐学考试时间:2017 年 1 月 7 日-10 日;

舞蹈类考试时间:2017 年 1 月 9 日-11 日。

2、播音与主持今年调整为“网络报名、网上缴费”。

播音与主持报名时间:2016 年 12 月 25 日-28 日;


(报名网址:http://bybm.ynnu.edu.cn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