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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电瓶车管理的通知

发布人:曾凡古点击数:17054更新时间:2017-10-10

水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文件 

水消防委发〔20176 

关于加强电瓶车管理的通知 

为更好地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公共安全,为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提供良好消防环境,水富消防安全委员会特就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电动车安全源头管理。质监、工商、工信等部门要加强源头管理,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等技术标准要求,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电动车安全管理的工作职责,加大检查、抽查力度,督促生产、销售企业严格落实相关技术标准,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车行为。各居民应当选购使用已获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质量合格的电动车、充电器和电池,选择专业维修机构或人员定期维修保养,定期更换老化电池,不得违规改装电动车。

二、推进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应建设电动车棚、车库和集中充电设施,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电动车库(棚)应采用不燃材料,配置简易喷淋、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并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

三、强化电动车停放充电安全检查。各居委和物业管理单位应经常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对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处停放电动车,或者在公共部位乱接乱拉充电线路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

四、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电动车安全存放、充电常识,及时张贴安全类提示,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引导群众购买、使用符合标准的电动车,教育群众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要深入居民住宅区,组织居民群众,面对面讲解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的火灾危险性,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公民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应通过“96119”向水富消防大队举报。                         

水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7108 


水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710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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